美女画家李微漪在一次草原采风中意外收养了狼王遗孤,为其取名格林,并带回成都喂养。但繁华的都市无法容纳一匹野性的草原狼,李微漪带着格林重返草原,一路追寻狼群的踪迹,历经严寒酷雪,终于目送它成功地重返狼群。
越往后看得越不舒服。故作聪明,刻意煽情,创作者太自恋了,且几乎没有任何纪录片的语法意识,这种暂且称为(摆拍的)私人影像的东西配上煽情的旁白就能算是纪录片了吗?也没有看到太多批判的价值,拍成剧情片都会比现在好很多吧…
格林为受伤的妈妈牵来马匹。跨越物种的爱总是令人动容,那象征着纯粹、无条件。是多数人在人际关系里的梦寐以求。
一场由女性细腻情绪与冒险极客精神混合而成的,试图展示残酷却温情脉脉的实验。
这是一次心灵的洗礼,人和狼的故事几度让我泪崩,看到李微漪两次拼命喊着,“格林,跑,你要离人远一点,不管是谁”,真的难受,狗不怕人没事,狼不怕人,就死定了,现实残酷。 ――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的吗? ――自由。 狼不应该待在动物园里,也不应该被制成狼皮袄,即使前路危险,迷茫。
伪纪录片手法。第四面墙无比明显,所以时不时脱戏,真切意识到这是经由加工产生的电影,而不是事实。狼头皮令人叹息。假睫毛还给特写恶心的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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